一宗糾纏兩年的懸案,竟因為「寃魂報夢」而驟見轉機。
2009年 8月 16日,33歲台灣男子陳竹男於荔枝角收押所離奇暴斃,警方遲遲未完成調查,死因研訊召開無期。一名與死者同期收押荔枝角的內地男子,被台疑犯陳竹男天天報夢鳴寃,著葉姓釋囚告發懲教員。
善惡到頭終有報,身為懲教員,是公職人員,並非生死判官,你沒有決定人生或死的權利,要藉此來當「兩粒花」,掛在肩膀上也會淌著血、跟著魂,你的行為是蓄意謀殺罪判終生!你的行為令人齒冷終生冤魂纏身!吃不安、坐不穩,唯有解了冤魂怨氣,才可有好日子過,這種事放在心內,你自己好過嗎?況且,不報你身,也報在親人子女身上,更嚴重的內心自責,會走上「毒」路,永遠沉淪,以麻醉自己渡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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